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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会发[2008]011号
协会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倡议,中国保健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 一、行动原则 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健康一二一”为行动,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力量,积极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方式的行为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生活方式病,为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做出贡献。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属公益活动。各单位在活动的实施过程中,不得有营利行为。 二、行动目标(2008年) 各单位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健康一二一”行动为中心的相关活动。与活动开展前相比,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的职工及客户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协会将及时总结有关单位开展行动的活动经验,并在全行业推广。 三、行动措施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启动仪式。 (二)协会号召在2008年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日”期间,各单位在各地自行开展配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相关宣传活动。 (三)协会将举办“XXX杯”系列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大赛。 (四)协会将组织编写健康科普系列丛书和宣传册。 (五)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摄制“明明白白保健”系列专题片。 (六)协会将推动各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单位发挥示范作用。 (七)各单位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八)围绕活动的主题,各单位之间可以互相联合开展行动,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入开展。 (九)根据不同人群(中小学生、大学生、机关人群、家庭主妇、老年人)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关知识。 (十)推出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支持工具(如限盐勺、限油壶等),用于鼓励和帮助家庭、个人及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动态评价行动效果。 (十一)各单位可在各自的顾客群中发展志愿者队伍,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 (十二)各单位免费向群众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咨询和有关技术服务。 (十三)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行动组织和执行队伍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十四)各单位努力研发、生产、销售适合人群健康的保健品。 四、行动要求 (一)各单位在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如需中国保健协会予以支持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和活动计划,协会将及时支持、指导活动的开展。 (二)各单位在活动开展后,请将总结材料报中国保健协会,协会将选择优秀的组织单位或活动内容上报卫生部,并在年底召开的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总结大会上,予以颁奖鼓励。
联系人:王钟、王霞 电 话:010-51817081、010-51817072 传 真:010-51817097
中国保健协会 2008年5月5日
附一、卫生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
附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宣传口号(供参考): 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 健康护小康,小康看健康 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 健康掌握在我手中——我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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